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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今年拟通过3部地方性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1-2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江西日报
核心提示:南昌今年拟通过3部地方性法规
  记者18日获悉,南昌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已出台,将通过地方性法规3部,分别是:修改《南昌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修订《南昌市拥军优属条例》、制定《南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今年计划通过3部法规 

  今年,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对《南昌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对照《节约能源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南昌市节能监察条例》和《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修订)》开展立法调研。  

  同时,为在“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中增加助推力,将对《南昌市拥军优属条例》进行修改,调整该市拥军优属举措的种类、标准和范围,在全市形成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  
 
  2009年,南昌市被国家批准为实施“无烟环境促进项目”的首批城市。为做好控烟工作,提升公众健康水平,将制定《南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努力在禁烟场所覆盖范围、执法机制和处罚方面实现突破,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听取群众的心声,在社会上掀起全民讨论的热潮。 

  重点开展城建立法调研 

  此外,将立足于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重点开展该领域立法调研。重点开展市政、公共交通、房产、城管执法等方面的立法调研,为出台城市排水、城市照明、公共汽车电车客运、房屋拆迁、房地产转让、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法规做好前期准备,一旦调研成熟,将适时出台。 

  据悉,2009年,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5件,其中制定3件,修改和废止各1件。 

  值得一提的是,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在2009年通过了《关于加强扬子洲地区和南新乡部分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决议》,该决议是南昌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第一次为城市发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该决议的出台过程,贯穿了“党委出题、人大制定、政府执行”的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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