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诸暨市经贸、质监、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收听收看。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今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生产企业不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将予以处罚。工程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将预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将在施工结束后返还专项资金,对不按要求的将依法没收。同时,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具体区域和时间也将受到限制。
据了解,诸暨市现有水泥生产企业13家,预拌混凝土企业5家,预拌砂浆企业1家。上半年,全市水泥供应量213.29万吨,同比增长20.15%,散装率达6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