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散办“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洪泽县散办认真组织实施,紧紧围绕“保护环境,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惠农便民,农村推广散装水泥。”这个宣传主题,以《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实施一周年为主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
在“宣传周”活动中,洪泽县散办共悬挂横幅四条;电视滚动字幕宣传一周;租用宣传车四天,并刻录车载磁带配合宣传;发放《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洪泽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县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暂行规定》及散装水泥相关内容的宣传资料两百份。宣传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对商品房开发企业,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严格禁止现场搅拌;二是对安置房开发企业,一方面宣传法规及条例的内容,另一方面耐心的解释发散及禁现优点;三是对乡镇重点项目及水泥制品企业,不论规模大小,要求一律使用散装水泥。
今年的宣传周活动,洪泽县散办在宣传声势上加大了力度,将宣传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工作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筑质量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起来,基本上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