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3家未使用预拌砂浆的施工企业进行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建设报
核心提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3家未使用预拌砂浆的施工企业进行处罚
  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9月~10月开展的建设工程散装预拌砂浆应用专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其中有3家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因未按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受到限期整改并记分处理的处罚。

  此次共检查工程43个、建筑面积296.63万平方米,其中进入建筑砂浆施工阶段工程38个、建筑面积265.39万平方米。检查结果显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按规定落实散装预拌砂浆的比例为55.3%,较上半年有较大提升;检查施工图纸设计中,按规定明确了预拌砂浆及品种、等级的比例为81.6%,较上半年进一步提高;东城、门头沟、延庆等区县及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八达岭金宸建筑有限公司等施工企业对散装预拌砂浆相关政策落实较好。检查还发现3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的行为。对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3家施工企业的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对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予以记分处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他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要引以为戒,开展自查自纠,从设计上明确使用预拌砂浆的品类和等级,尽快清退袋装砂浆、袋装水泥等原材料。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