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建设局,有关生产企业:
为迎接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对我市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的检查,根据苏建管质(2006)109号文"关于对全省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开展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辖市、区建设局要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规定,按照《江苏省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试验室基本条件》(苏建管质[2003]49号)和《江苏省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企业质量管理暂行规定》(苏建管质[2003]50号)的要求对本地区的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开展一次自查,由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刚刚检查完毕,所以各地要重点组织对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调查表在12月5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工程处。
各企业要按照上述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认真填好调查表,并在12月2日前上报(各辖市、区属企业报辖市、区建设局,市直属企业直接报市建设局工程处)。市建设局将从12月1日开始对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进行抽查。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